液壓升降機維修時間的規定 1、日常保養(每班進行) 。 2.升降機工作 1500 小時后,對機械、電氣系統進行小修。 3.升降機工作 5000 小時后,對機械、電氣系統進行中修。 4.升降機工作 10000 小時后,對機械、電氣系統進行大修。 液壓升降機機械設備的維護與保養 1.各機構的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制動瓦和制動輪的間隙,保證靈活可靠。在摩 擦面上,不應有污物存在,遇有污物**用汽油或稀料洗掉。 2.減速箱、變速箱、外嚙合齒輪等各部分的潤滑以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表中的要求進行。 3.要注意檢查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象。如超過有關規定**立即換新。鋼絲繩 的維護保養應嚴格按 GB5144-85 規定。 4.經常檢查各部的連接情況,如有松動應予擰緊。機體連接螺栓應在機體受壓時檢查松 緊度 (可采用旋轉臂的方法去造成受壓狀態) 所有連接稍軸都**有開口銷, , 并需張開充分。 5.經常檢查各機構運轉是否正常,有無噪音,如發現故障,**及時排除。 6.安裝、拆卸和調整回轉機構時,要注意保證回轉機構減速器的中心線與齒輪中心線平 行,其嚙合面不小于 70%,嚙合間隙要適合。 7.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、電纜有無損傷。要及時的包扎和更換以損傷的部分。 8.遇到電動機有過熱現象要及時停車,排除故障后再繼續運行,電機軸承潤滑要良好。 9.各部分電刷,其接觸面要保持清潔,調整電刷壓力,使其接觸面積不小于 50%。 10.各控制箱、配電箱等經常保持清潔,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。 11.各**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閉**可靠,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。